农产品生产为第几产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几年

作者:李宗全 2022-01-22 08:18:06

农产品生产为第几产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几年

农产品生产属于第一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属于第二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同时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一、农产品生产为第几产业

1、农产品生产属于第一产业,而农产品加工业属于第二产业。

2、第一产业指的是利用自然,生产不需要经过深度加工即可消费的产品或工业原料的部门,主要包括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

3、农产品加工业指的是对粮棉油薯、果蔬茶菌、肉禽蛋奶、水产品、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称。在国际上,农产业加工业通常分为5类,分别为食品、饮料和烟草加工,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木材和木材产品包括家具制造,纸张和纸产品加工、印刷和出版,橡胶产品加工。在我国,与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的主要有12个行业,分别为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和橡胶制品业。

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几年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同时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